安全事故,永远是悬在工程建设领域老板头上的一把利剑,如果没有安全管理体系和兜底保护,这把利剑随时可以让你回到N年前,特别是中小型的老板。下面分享一些通信工程保险相关事宜,希望引起大家注意。
- 保险赔付对象不同:雇主险和团体意外险,雇主险赔付对象为公司,团体意外险赔付对象是受伤害的工人。
- 保费计算方式不同:项目险和人头险,项目险按照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计算保费,一般为1%-2.5%;人头险按照购买人数计算保费。
- 保险赔付比例,有些保险伤残赔付比例较低,比如10级伤残,有些赔付10%,有些只赔付5%;还有医药费的赔付比例和范围也需关注。
- 赔付范围:是否包括“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鉴定费”等;在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,这部分费用会占到赔付总额的40%以上。可见下面的2个案例。
- 免赔条款,特别注意是否需要特种作业证。有些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无特种作业证免赔;还有被保险人的年龄范围问题。
- 赔付时需要提供的资料,比如出勤记录、工资发放记录、医疗票据等,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,比如进场时签订劳务协议等。
- 保险期内,是否支持更换被保险人,有些保险有更换比例限制。
- 发生安全事故后,按照保险合同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险。
- 如果受伤害工人、承包人(雇主)、发包人、保险公司无法就赔付达成一致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不要私下签订赔付协议。
- 工伤鉴定在不同的机构可能鉴定结果不一致,会导致赔付金额出现较大的差异。可见下面的2个案例。
- 将工程发包至不具有资质的公司和个人,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- 法院如果认定你是雇主,则需要承担赔付责任;如果认定你是工长或项目管理人员,一般不承担赔付责任。可见下面的2个案例。
案例一:(2017)黔0521民初691号
案例二:(2017)黔0526民初4343号
由于这2个案例的判决书较长,此处就不粘贴原文。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在网上查找浏览;也可以微信我,单独发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