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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新政:不再强制建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,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

时间:2022-08-26 18:47 阅读:335 来源:互联网

近日,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发文,修改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建市〔2019〕18号)部分条款。

主要变化:

1、实名制重点由“农民工”转变为“建筑工人”。

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”改成“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”。

2、“劳动合同”统一修改为“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”。删除“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”,保留“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”,旗帜鲜明地提出,“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,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”。


    这种实事求是的变化,值得点赞,对建筑业发展利好!目前中国建筑业的基本情况是,95%甚至更高比例的农民工与其“名义上的雇主”(劳务公司或建筑公司)并不存在劳动关系,它的“实际雇主/直接雇主”另有其人,因此不宜强制要求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,也不易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如果这样做,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嫌疑,也让众多建筑企业头顶时刻高悬农民工社保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
    小编曾见过这样一个实例:一线工人发生意外身故后,保险公司以工人与通信工程施工企业无劳动合同,不是企业雇员为由,拒绝赔付雇主责任险,最后企业通过法院诉讼的方法才得到赔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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